一.网络文化经营内容自审管理内容,工作流程及责任追究
1.内容自审机构的组成 根据文化部制定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单位挑选了由3名政治敏感性较强思想上有独特见解的员工蔡志军,李伟,程剑豪组成自审部门。自审部门的审核人员工作要严谨,只有经过文化部的培训,取得《内容审核人员证书》的人员才能真正担任到公司的自审人员。 自审部门的总负责人由陈文忠担任,主要负责自审工作的的最后审核,包括对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合法性的准确判断及运行等。 自审部门的自审人员周文多,傅嵩等要对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审核内容认真负责。2.自审人员的职责 1)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 2)独立表达审核意见 3)参加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4)以最终保证本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目的,对在自身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的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记录并提请终止,作出提交修改,督促修改,复审等审核意见,重大问题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报告; 5)负责保管审查记录; 6).对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申请行政指导; 7).每年应至少参加1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业务培训; 8)组织内部培训工作,对企业开发、运营人员进行内容审查方面的培训。
二、审查流程
1.对企业自主研发的产品,在研发阶段进行培训,对故事背景、美术素材等进行初步的筛查;2.自审人员在产品公测之前,依据内容审查的相关规定,对产品及其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进行审查,对违法违规的内容进行记录,并签发初审意见;
3.对初审有问题的产品,退回研发企业或部门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复查;
4.对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应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申请行政指导;
5.对复查仍有问题的,应按照上述第2-4项规定的内容重新进行审核;
6.在产品公测前,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证照使用、实名注册、实名信息补填、用户协议必备条款、适龄提示、家长监护工程等内容,合格后方可公测;
7.对审查完成的产品,自审人员提出同意进行公测的意见并签字确认,上交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8.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根据规定要求,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产品备案;
9.日常对产品和服务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产品版本更新后的内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发现问题提交检查意见,报本企业内容审查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
10.自审人员的所有审查意见应归档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审查标准 演出剧(节)目、表演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表演中涉黄,涉政,谈论宗教,违法,侵权等敏感话题;2、表演内容不得造成强烈的感官、精神刺激,及可致人身心不适的动作、语言、画面和音效。
3、表演者不得发布包含色情内容的黄色网链接、淫秽视频内容的 。
四、机构设置
审核部门由运营管理部和总经理组成。运营管理部人员傅嵩负责对视频及其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进行审查并签字,对违法违规的内容进行记录,并签发初审意见。然后报运营管理部经理周文多复审,复审人员对网站内容进行再次审核,并签字发表复审意见,总经理柳捷负责最终审核公司拟上线的视频并签字。依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设立专门岗位及专人承担产品内容自审工作;自审由运营管理部人员实施审核,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报本单位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柳捷签字。其中主要负责人为公司主要领导,该领导为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